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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河南省商务厅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支持和鼓励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扩大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漯河市商务局  时间:2017年11月09日  作者:系统  点击:3226

漯政办[2017]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了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扩大投资若干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建立政企经常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原则上市长每季度召集一次座谈会,分管副市长每月召集一次座谈会,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形势和发展动态,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市工商联协调有关单位,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并收集整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提交月、季沟通例会上研究解决。

  二、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协调机制。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新上项目择优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手续办理、建设环境等问题,由各县区负责统计和收集,每月上报汇总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提交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对于投资规模大、影响带动力强、推动有难度的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代理,高层服务推动,加快问题协调解决,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

  三、建立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扩大投资的关于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融资贷款、生产用地、税费收缴等优惠政策,要坚决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对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扩大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非公有制企业反映强烈、涉及单位较多、久拖不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可提请市监察局依据有关情况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大侵权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可提请政法机关及时处理。

  四、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扩大投资,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开展第三方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1—2次评估。参与评估的机构中,既要有专业咨询研究机构,又要有高等院校和社会机构,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机关参加,充分体现权威性、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更多倾听来自企业的呼声和期盼,客观评估政策落实的实际状况,评判政策实施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企业是否享受到了改革红利,研究政策取向和力度是否需要调整完善。评估活动由市工商联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可委托市工商联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评估结果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受表彰的企业负责人符合省、市劳动模范条件的要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对评选出的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客观公正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扩大民间投资的先进典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扩大投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