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互动,协同推进市商务局“阳光漯河”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制定市商务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出席人员:市商务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
第二条 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相关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本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3.领导小组对上周工作进行点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研究其它需要由工作例会决定的事宜。
第三条 会议周期:例会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上午9:30分召开。若临时需要更改会议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并做好会务保障、会议记录和督查落实。
第四条 凡参加工作例会的同志,除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批准外,不得缺席。
第五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相关内容的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 本制度由市商务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从2017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