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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河南省商务厅

漯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推进漯河市电子商务备案企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漯河市商务局  时间:2018年01月25日  作者:baofangkeji  点击:3314

漯商〔20182  

 

各县区商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招商局:

现将《推进漯河市电子商务备案企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8115    

 

推进漯河市电子商务备案企业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维护全市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规范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全面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豫发改财金〔2017〕808号)和漯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市信用状况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漯信用办〔2017〕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通过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信用约束机制,完善电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使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诚信管理。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倡和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二)适用范围。凡在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登记备案,在漯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均受本方案的调整和约束。

二、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

(一)登记备案。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应当在河南省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登记备案。 

(二)信用承诺。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个人卖家、物流企业等提供商品销售和服务的市场主体就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产品质量、服务保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情况作出信用承诺,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并承诺违法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

(三)平台制约。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交易双方评级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和积分充分公开。

(四)举报投诉。加强对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在其他举报投诉平台经举报核实后认定为失信的企业,同样列入电子商务失信企业“黑名单”。

三、奖惩措施

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大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一)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加大对“红名单”主体推介力度,在资金补助、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和便利政策。

(二)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惩戒。一是被列入电子商务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和法人,将在网络上公开发布。二是凡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资格。三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5年内不得进行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备案。四是“黑名单”中已是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将取消示范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为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