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商务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6月8日上午,市商务局在局长办公会议程开始之前,进行了领导干部第二次学法活动。
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经过二次修正,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着重要的意义。每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干部要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要求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行为依法为。
康局长指出,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发生以后,反映出传染病防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很多问题,今天我们重新学习这两部法律,就是要增强法律意识,积极主动履职,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商务局所有县级干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