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7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决定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为进一步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报废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已经领取补贴的消费者,补齐差额部分补贴。目前,我市应补差额的134名消费者差额已补发完毕。
二、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补贴受理地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三、消费者上传申请资料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卡须为补贴申请人本人名下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并须准确填写开户行信息(具体到发卡点,如中国建设银行漯河黄河路支行)。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上传第五联(用于申请补贴资金);并核对填写的旧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型、车牌号、回收证明编号、交车日期、报废汽车回收地是否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3.《机动车注销证明》由车管所出具,也可在交管APP中直接下载;并核对填写的旧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汽车类型、车牌号、注册登记日期、注销日期、报废汽车登记地是否与《机动车注销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需要注意报废汽车登记地应选择《机动车注销证明》盖章的车管所所在地市。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应上传第一联(发票联);并核对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新车发票开具地是否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注意新车发票开具地要以发票上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市为准。
5.《机动车登记证书》须上传内页第一页和第二页,请注意不要上传封皮,不要误传为车辆合格证书、行驶证等;并核对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车牌号、新车注册登记地、注册登记日期、车辆型号、排量是否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注意新车注册登记地应与新车车牌号一致。
6.程序内所有上传图片均应为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须涵盖证件中所有信息,证件四角齐全在画面内,确保信息能清晰可辨。
四、在整个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按要求提交的资料、所做的陈述和所填写的资料内容等真实有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对审核中遇到的辨识不清、填写错误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我们会通过短信反馈告知,申请人收到短信后须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原申请平台在“申请进度查询”一栏中查询或补正有关信息。请关注“漯河商务”微信公众号或漯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以旧换新专栏,以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有疑问,欢迎留言或拨打咨询电话。
1.漯河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漯河市商务局:0395—3176639
临颍县商务局:0395—8862028
舞阳县商务局:0395—7222177
郾城区商务局:0395—6185373
源汇区商务局:0395—3381016
召陵区商务局:0395—2600718
经开区招商局(商务局):0395—5757666
示范区招商局:0395—3195188
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0395—5751191
2.漯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漯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郾城区):15518200809
漯河蓝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召陵区):13938039113
舞阳县来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舞阳县):15003959392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