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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漯河市商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现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相关业务科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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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商务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漯河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漯双随机办20228号)文件要求及全市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事项

  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即单位抽查计划+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事项覆盖单位所有抽查事项清单,鼓励各科室以部门联合形式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

  二、抽查对象

  事项清单的登记、备案企业,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比例不低于监管总数的5%。

  三、抽查频次

抽查检查要与双随机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并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本行业领域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部门联合开展的抽查每月一次,抽查工作应在12月底前完成。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人员应从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其中,抽查事项的业务室安排一名经办业务的执法人员参加,经办业务为非执法人员的,室安排一名其他执法人员参加。

  五、抽查结果公示

  每次随机抽查活动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市商务局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漯河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其他要求

  各科室要按照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抽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报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在行业抽查、部门联合抽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把检查结果,检查视频图片、信息等相关工作报送政策法规科。

 

附件:

1、漯河市商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表  

2、漯河市商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部门抽查计划表  


附件1

市商务局2022“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计

划名称

抽查事项

事项

类别

抽查

方式

抽查对

象范围

抽查

比例

抽查起

止时间

1

拍卖行业

监督检查

1.对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检查;

2.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检查;

3.对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检查;

4.对采用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检查;

5.对未根据拍卖标的物的属性及拍卖的性质,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日期进行公告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年审通

过的拍

卖企业

50%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

2

商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1.对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检查。

2.对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商务局报告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备案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50%

2022年3月1至2022年4月30日

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督检查

发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备案的规模型发卡企业

50%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4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监督检查

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3.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

4.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

5.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6.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派出劳务人员数量超过100人,是否安排随行管理人员

8.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9.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组织其赴国外工作

10.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与未经批准的国外雇主或者国外的个人订立劳务合作合同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等诸多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备案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100%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5

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检查

是否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所载事项经营。

一般检查

定向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企业

100%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附件2

市商务局2022“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部门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

领域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比例

抽查起

止时间

1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行业的检查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否上墙。

2.是否按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所载事项经营。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气象局

8%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取得经营资

格的企业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10%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

1.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限制领域要求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3.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已经备案企业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抽查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