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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漯河市商务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漯河市商务局

(二)单位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751号

(三)投诉方式:拨打3131712或前往漯河市商务局进行投诉

二、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商务辖区领域内成品油流通等商务活动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综合或专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

(二)规章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